Chapter Text
1
莱拉是在六月的一个雨天到来的,雨打在窗上,风刮得百叶窗噗噗地不停响,本来他们不想做爱,他可以从窗的倒影中看到诺斜靠在沙发上,恹恹的样子仿佛了无生趣。他们就好像两具僵硬的行将就木的古尸,彼此间除了厌倦外的感情都在以令人不安的速度迅速枯死。他们很久没有这样安静地呆在一间屋子里,但就是这场雨让利将门窗合上了。接着他转过脸去,看着面前晦暗不明的诺,记忆毫无悬念地扑上来,一点点将他补全。诺皱着眉头的样子从来没有考虑过美观,他从凹陷中坐起身,将最后一点烟熄灭。接着他抛下烟头,站起来吻住了他。
诺标记了他的日子也是一样。天气差的很远,但也不能说全不一致。窗桕上淅淅沥沥地落雨,他才十六岁,光裸着脊背趴在床上,发呆,发呆。他强忍着胸闷从学校逃回来,气味泼洒一路,半长的发梢湿漉漉地窝在领子边缘,活像一条落水狗。十五岁分化后他和诺的床之间多了一道隔板。那东西没什么实际用处。开始时他的气味很淡,和诺的一模一样,人们啧啧称奇,说只有双生胎才会如此,他是诺迟到了五年的双生胎。直到现在,天底下最灵的鼻子都难以辨别出他们气味上的差异来,有的只是荷尔蒙的暗涌。他睡在隔板那一边,信息素暗戳戳放出来,扰得诺不得安生。诺有多少次忍无可忍地皱眉他就有多少个幸灾乐祸的瞬间。诺不是没有骂过他,但那又什么关系,他还是会招惹他,反正诺是不会碰他一个手指头的。在他的发情期里他宁愿去睡沙发、去打地铺、去和保罗挤一夜、整宿整宿地蹿到狐朋狗友家吸大麻。他是不会回来遭罪的。
可那天他趴在诺的床上。身上渐渐回暖了,他的鼻翼搭在枕面上一呼一吸,气流轻易扑红了面颊。半小时前他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将书包甩到肩头便往家里跑,感到胸膛里有小人在闷闷地擂鼓,砰砰,砰砰。现在他倒是安全了,但一点也不想来一支抑制剂。老实说他很喜欢自己身体里那股横冲直撞的力量,沸腾着,永无止境地奔流,像一条找不到出口的河一样激昂。他曾经、现在、未来都希望诺是它的终点。它在等诺。但诺一直在用行动拒绝它。
于是他就趴在那里,放任自己湿成一滩烂泥。直到门口的风把眼神涣散的诺带进来。
一小时前诺从包了浆的木地板上醒来,身上是一身溜过冰的皮夹克,在通往楼梯口的路上踩碎了三个针管。后来诺坚持说那时利什么都没穿,他像一碟热气腾腾的死人,一条白得吓人的腊肠狗,居心叵测一路将他拖进地狱。而利坚持自己是套着裤子的,既然没有什么是会不翼而飞的,那就一定是诺亲手扯掉了它。接着他们出色完成了一套非常标准的犯罪动作,纳入式性交、标记未成年、与亲兄弟相合。每一条都足以将诺送进监狱或者地狱。好消息是这场审判延期了,他们是结在一条藤上的傻瓜,无知无畏,上帝十分好心地帮了他们一把。诺的标记像一管强心剂推入幼年弟弟的腺体,自此只有一种气味能在此着陆——这是诺的气味,也是利自己的——也就是说,至少从气味来看,至少从旁的人来看,他们之间是什么都没变的。同源的血掩盖了一个荒谬的秘密。但从那天起利确实是诺的了,他自己的亲弟弟,一个只有十六岁的漂亮男孩。这倒是个不折不扣的坏消息。
这是个坏消息吗?反正好不到哪里去,没人说坏透了,但就是坏透了。利和诺都不会将这事的性质挂在嘴边,却总有一天会在夜里睁圆眼睛,对着天花板念一百遍他妈了个比。那种感觉不是一下子找上门来的,那种想在无人的夜里对着随便什么下跪的冲动,那种难言之隐随时会从喉口溜向神父的冲动。从前诺站在教堂里是如此木然,目中空无一物就像他弟弟的眼睛。可是此后一切要变了,要变了,就连这不安也是后知后觉缠上诺的。那天夜里,利在隔板后一翻身就睡熟了,诺起身走进卫生间,像往常一样扯下裤子拽出吊。突然,胃酸像一股喷泉似的顶上他的食道,将他扭曲成一把高压水枪。他从容地提上裤子,将憋满嘴的腥臭吐在瓷白色的漩涡里,重复几遍后他舒服多了。食物腐化的酸气翻涌上来盖过了一切气味,让他可以假装太阳升起后不用对一切负责。
第二天利上学照旧,第二晚他们做爱照旧,利隐秘的巢穴从此放荡地向诺敞开。早上起来后那道隔板靠墙立着了,正对着诺的床。诺将它翻了过来,摆回原处,发现背后利的手笔在对着他嗤笑:
HOW DO YOU FEEL?——利写道。
从那时起利的发情期变成了他的永久责任,一把永远悬在头顶的虚空的剑。他信任自己,但永远不能对他弟弟稀奇古怪的神经网路完全放心。诺更相信他会为了讨一根烟毫不犹豫地将龌龊出卖,利过分单纯的头脑会在豆子要倒光时才想起瓶口该装个封条,而他将顺着利轻易蹦出的糖豆稀里糊涂滚下滑梯,一溜烟地滑进铁窗后面过活。诺的浑噩感持续了只有不到一年,相较于利多了大概有十一个月了。除此之外,利还要在为他二十岁出头的主旋律下一半的疑神疑鬼负责,他是个会在厕所里假装作呕来取笑他的贱逼,只会弹拨他的神经。由此,诺的惊惶先是游移在利红肿的颈后,后来又跟随他一拧一扭的脚步打颤,最后在他宽大衬衫下的小腹着陆,头几个月那是他的重点观察对象,好确认它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天天鼓胀起来。十六岁,只有十六岁。在这个恐怖数字的威慑下没有人会听他一句辩词。后来他意识到自己绝不能再呆在家里,他应该去哪儿找个活干,给人看看仓库什么的。他对吉他的痴迷在那时达到了巅峰。有时他真想标记一把吉他,一生和吉他过活而不是和他无知无畏的胞弟。与此同时,利却像魔鬼一样入驻了那把乐器的音箱。傍晚,诺像一团猫一样缩在集装箱后,想象太阳坠入地平线以下的生活。他手下的云凝成一团,浇灌出的绝不是哀怨与凄凉。白天他的吉他羔羊一般睡在他的腿面,他一只手摁着它,另一只手在海中梦游。夜里换做是利,他一只手摁着他,一只手探进利的内腔搏杀,在抱怨声中将自己留在他肚子里的危险分子客客气气请出来。利淋浴的水声在夜里诡异地响起,淅淅沥沥,诺躺在床上,梦游的手伸向天花板,捞起海中的每一组和弦。第二天他感到自己又回到地平线以下了。每一首曲子都清晰。每一首他都不敢完全写出来。
利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如果他的体质非要为他屌爆了的人生安排个所谓他妈的监护人,那他的直觉已经亲自为他选好了量身定制的专属方案,而他了不起的脸完成了协同作案,帮他彻底绑架了他,由此保证了未来最大程度的自由。无知者无畏,他不否认这一点,但难道只有会放长线的垂钓者才能叫他妈的智慧?去他妈。他就是知道该什么时候下钩,就是知道他要的那条鱼眼睛会盯着哪个点转,有什么必要等那么久呢。起点就是终点,他的河必须汇向诺的海。放心吧妈妈,放心吧所有人——叹息吧耶稣基督。
利就这样长了起来。抽条的柳枝在空落落的衣摆下打荡,向迷墙的另一边攀延。诺的标记牢牢钉在他颈后像一把保护伞,让他自认此后只需向一人低头。这一“重大改变”让他的面容迅速地沾染上一种介于清醒与迷乱之间的颜色,以至于从前与他同行的alpha再也不能只把他看做那种可以随便挤在一张床上一起过夜的刺头青了。日常依旧流水账似的延展,聚拢向利的目光却悄然变迁。有一次,一只暧昧的手终于顺着吧台摸到了他跟前。利从人群中跳起来,一把钳住那只手腕,豹子一样扑了上去。既然十岁时他敢甩开书包与十四岁的混混打架,现在他也同样敢向同龄的alpha脸上啐痰。这些稀碎的琐事让他在这一带多少名声鹊起,招惹来不少调情意味的挑衅。无所谓,利享受那些目光,但并不在意。很快旁的人也看出了,这难得在omega身上出现的气质不是娇养出的狡黠,而是一种蛮狠的炫耀。他在炫耀自己飞腾起来不计后果,生机勃勃像一只云雀——这也就是说,他已经有主了。
不是没有人对此有过一些猜测,但仍然没人知道他的归属落在何方。和诺所忧心的不同,这一点利从来没透露过。利看不到悬在他们头顶的剑,但隐约明白哪一种任性会让诺一去不返。事实上诺已经在着意离开,如果说利还有什么绝顶烦恼的话,这多少算一个。在利的想象中,迷墙那一头的诺一直在做着缜密的打算,方向无疑是在九霄云外。他开始只在不得已时才同意打开他,把自己放进橡胶套里的动作勤恳又自觉。他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在一个他妈的摇滚乐队里当助手,诺本来就对那把烧火棍有着病态的痴迷,现在心更是全被这份工作带来的全新可能性勾走了。他交往了一个beta女友,那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姑娘”,好到利见了一面就忘了。这位好姑娘安静而慷慨地分出了公寓的一半空间给诺,很快,诺就会提着行李箱走入另一段生活,而他将沦为他幸福花园阴影里沉默的负担。
但那是不可能的。短短一年间,利棕色的发丝从发顶垂下来,终于遮住了鬓角,脸上的一点婴儿肥几乎是褪尽了。诺离开的前夜,他们在酒吧门外由胡搅蛮缠发展为大打出手,将对方揍狠了。最后却不得不抹了鼻血回同一个家,再滑进同一个被窝。那晚利涌现的情热几乎裹死了他,让他难以呼吸。清晨他绝望地睁开眼,利高挺的鼻梁离他不足一寸,下巴乌青,漂亮的眉眼像山茶一样浓郁。一只破布包被诺从床底拽出来,这时利也醒了。他从床上坐起来,一双眼睛呆呆恨恨地盯着诺看,像不肯瞑目的鱼眼。诺带走了几套旧衣服、两包卷烟和几句利颠三倒四的威胁。走到门口他迟疑了一下,胡乱将一卷钱塞进利挂在客厅的夹克里,这钱足够利买抑制剂凑合好一阵了——其实他不介意用这种方法解决掉更多问题——而现在,当Inspiral Carpets的巡演进行到曼彻斯特站,当利再一次被说着“诺,你兄弟来找你”的克林特领到他面前时,诺感到自己功亏一篑。只消一眼他就知道他那些钱是错付给了香烟、啤酒和大麻而不是什么能让他在那几天夜里安然合眼的东西。利张开双臂,给他一个无可指摘的拥抱,鼻尖亲昵地蹭了蹭他。诺感到他寄生在利体内的种子飞快地苏醒过来,晕晕乎乎地疯长、打颤。当他们的气味重新相合时,诺看到它的宿主下意识地拿舌尖勾了一下嘴唇。
离开时利已经要到了他需要的、久违的饱腹感。演出结束后,诺在舞台边帮人挪音箱,利窝在一张小沙发上翘着脚打盹,直到诺将他撵起来。他的腿根还有点发软,裤兜里一边揣着几个吻痕威胁换来的一把零钱,另一边揣着一条皱巴巴的内裤。他翻身起来看着诺,模样暗含着那么点洋洋得意的欢欣劲,不如说现在他看着谁都喜欢得要命,想亲吻、想拥抱、想和人家多说几句。这里和诺最熟的小伙是克林特。他喜欢诺,也挺喜欢这个一直跟在诺后面叭叭讲话的小孩。午夜一伙人转战酒吧,要了几罐啤酒挤在一处,期间克林特说了一串关于诺的笑料,利笑得比谁都大声,热烈的氛围好像突然点燃了他某根兴奋的神经,利毫无征兆地跨坐过来,勾过克林特的脖子给了他一个大大的亲吻,然后又自顾自地跳起身去吧台讨酒喝。尴尬的红晕飞快地烧上了克林特的耳廓,在同伴善意的起哄声中,他下意识地将目光投向诺,却发现诺的目光早已跟着利飘远了。
“小疯子。”诺喝了口酒,醉醺醺地嘁了一声,目光里的笑与爱都很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