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一、
熙泰在巴黎为他们六个人准备了一个新家,是老城区的一座公寓,外表老旧,可能杜洛瓦刚从外省来到巴黎时住的就是这里,计有三层,每层两户,熙泰把两户统统打通,一层给了仔仔和阿威,二层给了胡枫和小辛,三层当然是熙旺和熙蒙——还有他自己,谁说他不能没事来住的。
他花了很长时间重新设计里面,古旧的外表内里是最现代的设施,上下水、电路、网路全部重新来过,他甚至硬挤出一小块地方做了个小电梯,实在狭窄,里面最多只能站三个人,花的钱比买一栋新的公寓要贵的多,但是熙泰很满意,他喜欢这样的地方,并且下意识地觉得熙旺和熙蒙也会喜欢这样的地方。最关键的是,他有时间,把熙旺和熙蒙从死亡线上拉回来花了太久太久,他总得做点什么,免得自己发疯。
搬家那天果然皆大欢喜,熙泰把手掌贴上公寓外面那扇满是划痕的沉重木门,下一刻木门轻灵地自动打开,简直像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故事,小辛和仔仔夸张地叫出来,另外两个小的眼睛也亮起来。他们鱼贯而入,熙泰为他们介绍各人的住处,仔仔的房间有专门的工作室,阿威那里有比旁人都多的健身器械,胡枫和小辛的住处有一个巨大的衣帽间,小辛可以在里面连翻两个空翻。
但他在顶楼花的心思是最多的,熙蒙推门进入工作间的时候发出一声不太体面的尖叫,然后坐下就不肯走了,熙旺有点好笑看着弟弟,轻轻把门带上,跟着熙泰继续参观其他的房间,了解各样电器怎么使用,生活用品放在什么地方一众细节。末了,他给了熙泰一个大大的拥抱,告诉熙泰,一切都很非常好,他很喜欢,辛苦了,谢谢。
熙泰安安静静被兄长抱着,心想:有这一个拥抱,就够了。
过一会儿熙蒙从工作间里出来,脸上还洋溢着笑意,蓬松的卷发像在跳舞,熙泰看了,忍不住就伸出手,把他的头发揉搓的乱七八糟,熙蒙啊的一声,一边控诉“哥,你看他”,一边反击回去,两人的发型不同,熙蒙的丸子头乱一点也无伤大雅,熙泰的发型却是齐齐整整,熙蒙一上手就被搞得一塌糊涂。
以熙泰的身手,躲过熙蒙的袭击其实不难,但他还挺愿意和熙蒙这么闹,有点像和猫打架,他想。
最后熙旺把他们两个一起按下,挨个帮他们整理头发,刚弄完,小辛就在外面敲门,“哥,我们去打包点吃的,你们要什么?”
老城区里小餐馆很多,小辛找了家最近的意大利餐馆,打包了一堆意面披萨回来,被胡枫嘲笑,“都来了巴黎还吃意面啊!”
小辛也发现,嘴上不肯服输,“这家最近嘛。”没想到打开一吃,居然颇为美味,小辛一拍腿,“今天运气真好。”又看向熙泰,嘿嘿地笑,“主要是泰哥选的日子好,宜迁居,宜美食。”
熙泰矜持地接受了这句恭维,然后告诉他们,“在这里,你们随便找一家馆子,都不会太差。”
小辛他们一开始不太相信,后来发现,熙泰说的是真的。再后来他们才慢慢地体悟到:现在,他们在巴黎。
(只有熙旺对此有不同意见,他说:所有的饭店都挺好吃的啊?五个人齐齐转过头,大哥,你没有发言权。)
二、
其实不一定要学语言,在巴黎,即使你只会英语,日常生活也不会有太大问题。但是熙旺认为这不好,既然决定在这里生活,那么就要懂这个地方的语言。
大哥发话,弟弟们自然齐齐称是,除了熙蒙意义不明地“哦”了一声,熙泰说我有认识一个老师,还不错,推荐给他们。
老师确实不错,但是熙蒙一个星期后就不来上课了,他说自己做了个学习法语的软件,自己用这个学更快。第二个星期后胡枫也不来了,他说,熙蒙哥做的东西真的很好用。
小辛坚持了一个月,但他居然是兄弟里面第一个能和本地人顺利交流的,学会一些简单用语之后,他四处同人聊天,咖啡店的客人,餐馆的老板,街边的行人,什么人他都能聊上几句,没用多久就能说会唱。熙泰思考着表示:“是有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反而更容易学会一门语言……”
仔仔和阿威齐齐摇头,不,我们还是想和老师学。
熙旺的思想其实有点老派,虽然他是家庭小作坊教出来的,但坚持认为学习语言这种事,还是跟着正规的老师比较好。于是到了最后,学生整整少了一半,老师并不介意,教六个还是教三个,拿到的工资都一样多。
不过熙蒙那个软件是不错的,证据就是胡枫的法文学得快且好,熙旺觉得自己的弟弟真是聪明厉害,好好赞美了熙蒙几句,用法文,他也学了不是吗?
然后熙蒙茫然地看着他:“啊?”
熙旺发现有哪里不对,他又说了几句,熙蒙开始假笑,“哥你说得真好……”
“但是你一个字都听不懂是吧?”熙旺惊讶,“你怎么没学?”
“我很忙啊!”熙蒙立刻换上委屈脸,“哥你不知道我有多忙……”他抓着熙旺的手腕,把后者带到自己的工作间,打开电脑后一一指点,“你看,我在忙这个,这个,还有这个……累死了,昨天才睡了四个小时。”
熙旺一时间忘了昨天明明是自己看着他睡的,怎么可能才睡四个小时这种显而易见的问题,担忧地说:“阿蒙辛苦了,还是得注意身体。”然后才看向电脑,尽管他并不了解黑客的技术,但一些基本的东西还是看得懂的,“这是……周边的摄像头还有网路?”
“对。”熙蒙得意地抬一下下巴,“不把周边清理一遍,怎么能安心住下。”
熙旺觉得弟弟真是不容易,当晚就下厨煮了牛肉面慰劳弟弟。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后来又照顾傅隆生,他其实是会下厨的,但他的厨艺仅限于做那些家常的,简单的,最好是一锅烩出来,有菜有肉那种,可以最快喂饱身后五张嗷嗷待哺,划掉,嗷嗷叫的嘴。
虾子面是很好的选择,曾经有人捐了一大批虾子面给孤儿院,熙旺给弟弟们煮了小半年,这种面甚至不用加调料,加一把青菜和几颗蛋就是很好的一餐。咖喱饭也容易,咖喱酱料加上手头能收集到的食材,煮一煮浇到白饭上,弟弟们吃的也很香。
牛肉面他反而做得少,主要是牛肉不容易弄到,傅隆生收养他们后才做得多起来,做法也简单,牛肉切块,同几颗番茄一起煮,几个小时后牛肉酥烂,番茄几乎融化在汤汁里,面碗里浇一大勺汤,几块牛肉,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无上的美味。
那时熙旺总会偷偷留一小碗汤给弟弟,烫许多青菜在里面,熙蒙不喜欢吃青菜,但是用这种牛肉汤烫出的青菜,他可以全部吃光。
牛肉汤的香味传出来的时候,不用熙旺叫人,弟弟们端着碗,一个一个敲开了门。熙旺笑,挨个给他们盛面。
刚盛了一碗面,熙泰来了,他在外面有自己的一摊事,没办法天天住在这里,看到牛肉面立刻拉下脸,“大哥煮好吃的,都不叫我。”又说:“一定没有我的份儿。”
熙旺好脾气地说:“都有,都有,下次煮一定叫你。”这倒是真的,现在食材充足,他刻意多煮了一些。
熙泰这才高兴了一点,“我那碗面要最多。”他很少露出这么幼稚的一面,熙旺只觉得好玩,帮他盛了满满一碗。
熙蒙小小哼了一声,反正他那碗里的汤汁最多。
大家把一大锅面一扫而空,弟弟们开开心心地下楼,各做各的事去了,熙旺对瘫倒在沙发上的熙蒙说:“晚上早点睡,以后不要把自己弄得这么辛苦。”
熙蒙哼唧一声,熙泰奇怪,“他辛苦什么?”
“网路啊。”
“网路他早就弄完了,这几天他一直在网上下棋来着。”
“我不是我没有!”熙蒙叫起来。
这句话等于承认,熙旺看着他,“所以你没学法语是因为在下棋,其实你说实话哥也不会说你……”
短短几句对话熙泰已经搞明白了状况,他勾勾唇角,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来到沙发旁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已经坐起来的熙蒙,一挑后者的下巴,“小哥哥,跟我去一对一补课吧。”
熙蒙当即就要跳起来,被熙泰一把抓住,下一刻,熙蒙像一只被拎住后脖颈的猫一样奋力挣扎,不幸均被熙泰镇压,他大喊,“哥,阿泰欺负我!”最终被熙泰直接端走。
熙旺一个人留在房间里,看着弟弟们打闹留下的痕迹,唇角露出了一丝笑意,那笑意越来越大,最后他双手捂着脸,笑出了声音。
后来熙蒙很快就赶上了进度,脑力劳动者的天生优势,没办法。
三、
在他们学了一段法语之后,仔仔有点腼腆地和哥哥们说,他想学服装设计。
大家一起举双手支持,熙蒙说:“这是很容易的事情。我帮你报班,我知道你要去哪个。”
仔仔很高兴地点头,熙旺坐在一边,忽然感到愧疚,他和弟弟们相处的时间不多,对他们的了解也不如熙蒙。
熙蒙很快地办完了手续,交了学费,告诉仔仔,“下周三你就可以去上课,地址课程我发给你。”
仔仔特别开心,“谢谢二哥!”他个子高,但站在哥哥面前高高兴兴地笑时,还是像个小孩子。
熙旺想了想,第二天为仔仔置办了全套的学习用具。
周末晚上,仔仔坐在工作间里整理东西,一边整理一边自言自语,“真可惜,那个小刺猬针插没有了……”
胡枫和小辛坐在一边,都听得不太清晰,一个问:“什么可惜?”一个问:“哪儿来的刺猬?”
仔仔说,就是你们去日本那次,帮我带回来的针插,真的很好用。
可惜,那只小刺猬和他们的绝大部分东西一起,都留在了澳门。
星期三一早,仔仔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床头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只小刺猬,是哪个哥哥放下的,不得而知。
而当天他去上课的时候,又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一般来说,一个正常的,已经成年的大男生,很少有上个课还要五个哥哥一起送过来的。仔仔被弄得很不好意思,小声说:“你们先回去吧。”
熙蒙像一只巡视领地的猫一样四处晃了一圈,双手插着口袋,“我不。”
四、
尽管一开始有着这样的小插曲,仔仔的学生生涯还是相当的顺利,他的同学里,有金发碧眼,外形足可以去当模特,却决意钻研服装设计的北欧美女;也有年过六旬,腿脚不是很便利,但拄着拐杖也要来上课的老先生。仔仔在里面不是最特别的一个,也不是天份最出众的一个。但是,他应该是最快乐的一个。
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仔仔对熙蒙说:“二哥,我想为你和大哥设计一套衣服。如果泰哥愿意的话,我也可以帮他设计。”
他本来以为熙泰不会有太大兴趣,没想到熙泰知道了这件事,居然全力赞成,并且表示:“我还没和哥哥们一起拍过照呢,正好穿你设计的衣服照。”
仔仔紧张起来,虽然他做过很多次衣服,但是从时尚的角度为三个哥哥一起设计衣服还是首次,他初步设定之后,又把胡枫和小辛两个找来一起商量。
“我设想他们三个人的衣服风格是不同的,适合他们的各自的气质。但是他们身上会有同样的色块和图案,来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大哥的话,还是黑色皮衣,内衬也是黑色,皮带上会有小千鸟格饰带,颜色是酒红配米白;泰哥是黑色正装,领巾用同色的小千鸟格;二哥则走休闲路线,外套用浅色,里面的衬衣和大哥的饰带,泰哥的领巾一样,但是色块更大,颜色更柔和。”
他一口气说完,小辛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鼓掌,“不错不错,非常不错!”
仔仔又拿出设计稿给他们两个看,胡枫也点头,“鞋子呢?你怎么配?”
“大哥肯定是短靴啦,二哥的话,我觉得赤脚配乐福比较好,泰哥一开始我想配正装的漆皮鞋,又怕太正式,就改成双扣孟克鞋了。”
胡枫想了想,“鞋子我觉得没问题,首饰你打算怎么配?我觉得不要用一样的,最好是一套首饰,三个人分开戴,比如大哥戴项链,蒙哥戴戒指,泰哥戴手链这样……对了,前段时间我正好买了一套。”
他跑下楼,不一会儿拿着首饰盒子上来,挑出一套银色的首饰,小辛凑过来看,“是这套啊,这套我也喜欢。哎呀,银色是不是太保守了,我有好多彩色玻璃的首饰,都好好看。”
胡枫坏笑起来,“拿来啊,谁说只能配一套首饰的。”
等到正式拍照那天,大家齐齐出动,拿相机的,拿首饰的,凑热闹的,甚至还有阿威这样专门为大家背水的。对此熙旺颇觉迷惑,他虽然年纪不大,但一些思想随了影子,比较老派,比如在他的概念里,兄弟三人拍照片,那就是全家福式的拍法,拍个两三张,多说五张也就是顶天了,需要如此大动干戈吗?
这一天的经历告诉他:是的,完全需要。
他们跑了半个巴黎,室内、室外、不同的景点,不同的pose,三人一组,两两组合,穿外套,不穿外套,换各种类型的首饰,听从不知道哪个弟弟这样那样的指挥,最后他头昏脑涨,觉得这比少年时特训一整天都累。与此同时,熙蒙和熙泰显然都比他适应得多,熙蒙还有闲心抱着他的腰摆出泰坦尼克号的pose,而熙泰甚至还能就用什么首饰发表意见。他想:我的弟弟们可真了不起。
中午他们随便吃了个三明治,一直拍到了晚上,夜幕降临,彩灯闪烁的时候,熙蒙又出了新主意,他们三个人开始互换衣服,新一轮的组合重新开始。
等到这一天结束的时候,胡枫总结了一下,他们一共拍了1000多张照片,再具体一点,一共是1314张。这可真是个惊人的数字。
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熙蒙和熙泰两个没事就在线上讨论照片的事,有一次熙旺路过,奇怪地问:“这两张不是差不多吗,需要都留下吗?”
“怎么会。”熙蒙头往后仰,靠在哥哥的手上,“哥你看,这张你的手搭在我肩上,这张是搭在我腰上的。”
熙旺勉强接受了这个解释,其实这两张是晚上拍的,手根本看不清楚。他又指着另外两张问:“这两张呢?好像是一模一样啊。”
“当然不是。”熙蒙理直气壮地说:“第一张,哥你的眼睛看着彩灯,第二张的眼睛是看着地面的。”
“……”熙旺不理解,但是他爱弟弟们,决定接受这一切。
